工信部 8 月 4 日发布《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》(GB 44721—2026),2027 年 7 月 1 日实施。这是从 2024 年推荐性国标 GB/T 44721—2024 升格而来的强制性版本,适用搭载 L3(有条件自动驾驶)和 L4(高度自动驾驶)系统的 M 类(载客)和 N 类(载货)车辆,自动泊车不纳入。它填补了一个被诟病了两年的真空:中国高阶自动驾驶第一次有了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。
新国标的真正内核不是技术参数,而是权责划分。中国工程院院士李骏的概括比较准确:”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承受三重压力:责任主体从驾驶员转到车企;认证方式从’三大测试’转到完整安全论证;监管周期从’上市前一次性’转到’全生命周期持续取证’。”翻译一下——以前车企卖出去的车出事,消费者只能找司机;以后车企自己必须建完整的安全档案、终身承担安全责任、每次上路数据都得留作证据。这跟 2025 年两款 L3 车型(问界 M9、奔驰 DRIVE Pilot 国内版)拿到”附条件准入”是一对配套——产品侧先放行,标准侧 2027 年强制全行业跟上,留了一年缓冲期。
四个核心条款值得记一下:
1. 全生命周期安全责任:车企必须建覆盖”安全方针—风险管理—安全保证—安全提升”四维度的能力,仿真 + 场地 + 道路三环试验是底线,缺一不可。 2. 动态驾驶任务能力下限: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”至少达到一个合格且专注的人类司机”,且不得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不合理风险,并要求最小风险策略(MRM)的触发与执行。 3. 人机交互与告知:就绪/激活/退出三种状态必须显式提示;L3 必须能监测驾驶员接管能力;车企还得通过官网、车载终端等额外渠道告知”这辆车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”。 4. 多维度检验检测:构建”企业保障能力检验 + 安全档案检验 + 确认性试验”三位一体的体系。
更值得注意的是与联合国 ADS GTR 的关系。今年 6 月,中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全球技术法规(ADS GTR)发布,新国标在级别划分、用户告知、统一标准化试验场景上更细——央视和上证报都引述”更贴合中国路况、落地性更强”。这意味着中国标准实际上往联合国推了一层,国内主机厂出海时拿到的将不只是”满足本国强制要求”,而是反过来用本国标准作为出海解释依据。
华为引望(Huawei InVition)8 月 5 日已确认完成国内首批 L3 车型准入试点验证(IT 之家报道)。这与 GB 44721—2026 落地节奏互为印证——头部玩家提前 1 年卡位,等标准正式生效时已经具备产品准入资格;后发玩家则在 2027 年 7 月之前还有 12 个月窗口完成体系搭建,否则直接被市场出清。
判断:这次国标最容易被忽略的影响是”软件升级也算重大变更”。新规要求车企对每一次 OTA 都留作安全证据,这意味着”快速迭代”和”安全合规”第一次正面碰撞——以前国内部分主机厂把 OTA 当营销工具的玩法到此为止。VLA、世界模型、车端大模型的部署节奏会被合规审查重新校准,反而利好有完整数据闭环和合规体系的头部玩家,对依赖公开模型快速贴牌的中小玩家是一次结构性出清。
原文:https://www.ithome.com/0/985/665.htm 政策原文解读:https://www.cnr.cn/jingji/ycbd/20260804/t20260804_527747053.shtml 企业反馈:https://www.ithome.com/0/986/180.htm
